潍坊市国税局是潍坊市首批“全国文明单位”之一。自2003年获得“全国文明单位”以来,全局上下以荣誉为动力,在潍坊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积极践行“聚财为国、执法为民”的税收工作宗旨,大力实施“以人为本,依法治税,文化兴税”战略,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任务,文明创建工作再创佳绩。潍坊市国税局先后获得“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”、山东省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、“全省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全省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”、“全省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”等49个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,15个县(市、区)国税局全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。 |